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实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招标控制价网上备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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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办事流程,结合我市实际,滨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控制价实行网上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流程 1、备案单位下载滨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客户端(http://www.flyedt.com/flyedt/channels/279.html#downloadwarp),直接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2、备案单位上传招标控制价备案资料进行网上备案。 二、备案资料 1、滨州市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案表; 2、承诺书; 3、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成果文件; 4、发改委批准的设计概算文件(国有投资); 以上资料(包含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成果文件封面)签字盖章后原件扫描上传,成果文件上传gczj标准格式文件(《建设工程造价数据交换及应用标准》DB37/T 5161-2020)。 三、招标控制价成果文件编制要求 (一)计价要求 招标控制价构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完整;各项费用符合现行计价依据的要求 1、人工费:执行《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及各专业定额价目表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规定,建筑工程110元/工日,装饰工程120元/工日,安装工程120元/工日,市政工程103元/工日,园林绿化工程103元/工日; 2、规费、管理费、利润:执行《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及现行各省、市相关文件规定; 3、价目表:滨州市现行价目表; 4、材料价格: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有关招标控制价的规定,执行滨州市最新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未发布的,参照市场价); 5、暂列金额:执行《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规定,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15%估列; 6、暂估价: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要求,施工总承包招标,其设置的暂估价金额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的30%。 (二)编制单位、编制人员符合工程要求: 1、编制单位资质符合投资规模要求; 2、编制人员符合工程专业要求。 四、本通知自2020年8月18日起执行。
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17日 |